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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忠秀 2001年10月12日本人曾被邪惡綁架到勞教所,當天在師尊的慈悲呵斥下,正念走出勞教所,事後當地分局逼我寫一份“家庭經濟困難”,由於有怕心,讓親屬代寫了一份“家庭困難”的證明,免交罰款。丈夫送往分局後,又代我寫了“以後不參加任何活動”的保證。現嚴正聲明:以前本人及家人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25/10254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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