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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淑蘭 我今年80歲。99年7.20邪惡開始非法鎮壓大法以後,街道居民委拿來了一張紙,因自己不識字,不知道上面都寫了些甚麼,在逼迫下我在上面按了手印。現在我認識到自己做錯了,我不應該配合邪惡。我嚴正聲明:以前所做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行為全部作廢。我要堅修法輪大法,跟隨師父,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徹底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25/10254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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