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婁金枝
凡是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行為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25/102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