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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吳海金 2004年4月在邪悟者的出賣下,我被邪惡用以酷刑迫害,在情、執著心和怕心的帶動下,我終於堅持不住,承認了邪惡所掌握的所謂“事實”,還被強行寫了一份“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和對師父與大法不敬的一個字。可他們還是把我關進了看守所,還說是要勞教判刑。我開始思考自己為何被猶大供出:法沒有學好,正念不足,名,利,色,情,慾等,執著心太多了,但這不能成為邪惡迫害的藉口,我不能呆在看守所,我得出去做大法弟子該做的事。我開始絕食抗議,加之本縣大法弟子的強大正念,於2004年4月30日我邁出看守所重返正法洪流。在此,我鄭重聲明:過去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堅修大法到底,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26/10263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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