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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玉琨 我於2000年12月24日由於去北京護法被劫回當地派出所。我的孩子替我寫了一份“保證書”;當時惡警問我:現在還“煉不煉”了?我說現在“還煉”,結果孩子來了給我改為“現在不煉了”,我想改回來,他們硬把材料收起來了;回來時給委主任寫了“不去北京護法了”的保證書。以上這些都是不合法理的,不是我內心所為,都是他們強迫所寫,特此聲明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及孩子給我代寫的東西全部作廢。我要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堅決走師父給我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26/10263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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