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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正春 2005年4月中旬,我在家門口被惡警綁架到洗腦班強行洗腦。在邪惡的嚴重威逼、恐嚇下,我產生了怕心,加上對人的根本執著,在被迫的極端反感的情況下,極其錯誤的在邪惡印有“保證書”字樣的紙上寫了“不煉功”,在另一張紙上寫了所謂“法律認識”。這嚴重的損壞了一個大法弟子的形象。現在,特此聲明:在洗腦班上的所有不正的言行全部徹底作廢。全盤否定,今後要認真精進實修,堅定的維護大法,挽回損失,努力做好三件事,救度更多眾生。同時聲明,邪惡利用偷梁換柱、移花接木的手段在“鑑定表”和其它地方所寫出的東西,全部都是邪惡之徒自己幹的,根本不是我的認識,一切罪惡應由邪惡之徒自己承擔。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26/10263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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