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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洪英 2000年10月13日,我去北京證實大法,被惡人綁架去了看守所強行洗腦,又逼我寫“保證書”,惡人還找來電視台的人員強迫錄像,逼我們對著話筒說不利於大法、不利於師父的話,否則就判刑。在壓力下,我默認了家人寫的“保證書”,說了違心的話。現在嚴正聲明:被強行洗腦後所做出的一切違背大法的言行,以及家人代寫的“保證書”全部作廢。今後,堅修大法,做好三件事,彌補自己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26/10263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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