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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於洋秀、於潘秀 2000年10月我進京證實大法,被邪惡綁架。回來後被非法關押在本縣看守所。因自己學法少,悟性差,沒有在法上認識法,做了不該做的事。回來後,通過認真學法和師父的經文,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所以我在這裡嚴正聲明:在看守所期間所簽的字和所說的“不煉了”的話全部作廢。今後要精進實修,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26/10263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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