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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劉開華

    2004年3季度,在惡警的欺騙下我女兒代我寫了所謂的“認識”。現我嚴正聲明:所寫的“認識”作廢。99年7.20邪惡開始非法鎮壓大法以後,我因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在戒毒所、拘留所。2001年我被惡警綁架到派出所。2002年我又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1個月後被非法判勞教2年。現在我嚴正聲明:在這期間所照的相、按的手印、所簽的字等一切違背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洗刷污點。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26/1026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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