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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翠 1999年7.20後邪惡迫害大法,我因為怕心作祟,曾向邪惡寫過“悔過書”,做了對不起大法和師父的事。現在我學法,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我嚴正聲明:我做出的錯誤的事,全部作廢。今後學好法,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26/10263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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