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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桂英 本人於2000年4.25去北京上訪,回來後,被勞教所拘留了三個月,放回來寫了“悔過書”。在2001年6月出去粘大法真像材料被抓,被非法拘留一個月,家人被迫寫了“悔過書”(三書),至今不知他們到底寫的甚麼。我想凡是以前寫過、說過不符合大法的事情全部聲明作廢,今後加倍彌補,堅修大法緊隨師,修煉到底不動搖。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9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16/1661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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