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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利民 我於95年得法。在邪惡的迫害下,曾走問邪悟。現在明白了自己對大法犯了罪。現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從新回到大法中來,走好修煉之路。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正法進程,洗刷污點。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27/10269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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