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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潘蓮香 在高壓迫害中,街道幹部送來一張表,當時為了應付,違心的寫了“不煉功”的話。我對不起師父的苦度,是師父把我從地獄中救出來的,我在此聲明: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詞全部作廢。跟隨師父走好修煉的路,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28/10276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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