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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萬雲、王越、王清江、王賀 我們在勞教所之前和勞教所之後,寫的“五書”,入黨申請書,在信中給家人的“保證”,還有我們四口人在校加入少先隊、團員,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廢。以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4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28/10276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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