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張麗琴
過去由警察代寫的“保證書”我現在聲明作廢。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洗刷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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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日期:2005年3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28/1027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