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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於孔秀 我今年73歲。於1993年得法。99年7.20邪惡開始非法鎮壓大法以後,我被迫寫了“不煉功”的保證書,並按了手印。通過認真學法和與同修的切磋,認識到這是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行為,給大法抹了黑。所以特此聲明:以前在邪惡的逼迫下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29/1028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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