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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翠玲 我於1998年得法。99年7.20邪惡開始非法鎮壓大法以後,在邪惡的壓力下家人代我簽了所謂“不煉功”的保證。通過學法,我悟到這是違背大法的行為。在此我嚴正聲明:家人代我簽的“保證書”作廢。我堅決不承認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29/1028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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