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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翠雲 我於1998年元月份走進大法修煉中來的,由於得法期間沒有認真看書學法,抱著一種求的心態,於1999年7.20後邪惡的迫害下,在當地派出所和居委會干擾下,自己違心的寫了“保證不煉法輪大法”,做了對不起大法的事。2000年12月30日,我和當地幾位同修準備去北京證實大法,為大法說句公道話,由於對證實大法沒有明確的態度,加上怕心,還沒去北京,在火車站被當地派出所工作人員攔下來了,車票沒收了,家也抄了,當夜就被非法關押在派出所裡。第二天我們幾位同修被送到了洗腦班。2001年2月28日當地公安局以沒有任何手續把我非常關押在看守所,關押一個多月,精神上受到了很大的迫害,3月8日派出所和居委會的人把我們接出看守所後,送到了洗腦班繼續迫害,在高壓的迫害下自己沒有把握住心性,動了常人的執著心,加上怕心很重,在邪惡的迫害下,自己做了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的事,給大法造成了很大的損失,在這期間,自己還寫了對師父不敬的話,這也是我對師父的最大不敬,有愧對於師父。今後一定要多學法,認真學法,做好師父讓我們做的三件事,救度眾生,跟上正法進程,我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堅修大法到底。洗刷污點,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30/10292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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