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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高鳳禎 我於1999年3月經友人介紹開始修煉法輪大法。2001年12月,城關鎮警察突然闖入我家中,讓我按十指指紋,他們拿去查證,當時由於怕心就依他們按了手印。現在很後悔,認識到當時不應該配合邪惡的要求,應向它們講清真象。嚴正聲明:以前所做、所寫、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堅信師父,堅信大法,堅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30/10292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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