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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崔德鳳 2001年3月,再次被駐地派出所非法送往看守所刑事拘留、行政拘留。這期間家人為了我能早日回家,就向它們寫了“保證”。嚴正聲明:以前我及家人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保證書”全部作廢。跟上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30/10292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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