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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蔡秀英 99年7.20以後。我服從了邪惡迫害,家人代替所寫的“保證書”、簽名,這一切行為都不是本人的意願。聲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要求的“保證”及簽名,全部作廢。緊跟師父,一修到底,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30/10292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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