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肖楊秀
在拘留所所寫的“保證”全部作廢。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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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日期:2005年5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30/1029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