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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光貴 我原來身患重病,98年農曆五月得法後,每天早晚參加集體學法煉功,所有的病很快全都好了,感覺一身輕,能正常的勞動。“十六大”時,派出所非法抄了我的家,它們問我學過法輪功沒有?認識哪些人?我答:“原來學過,除站長外不認識其他人,你們打招呼後我就沒學了”。它們寫了個東西,叫我簽了字。嚴正聲明:原來在邪惡面前的一切有損大法的言論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做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31/10300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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