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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蘭興國、張榮敏 99年大法遭到江氏邪惡集團殘酷迫害後,曾被洗腦及非法拘留,做了不該做的事。在此嚴正聲明:我們在單位、拘留所所寫、所說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做好大法弟子應做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31/10300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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