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嚴正聲明

    聲明人:長春、劉哲

    由於沒有認識到修煉的嚴肅,2000年2月在北京朝陽看守所,釋放時我曾在一張白紙上簽了名,白紙內容是北京市朝陽區檢察院的人填寫的。事後我認識到這是對自己修煉不負責任的表現,現嚴正聲明簽名作廢,走好每一步,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1年正月初一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6/7332.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