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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鄧昭宇 我於1999年7.20後曾被邪惡帶到派出所,我服從了當時的壓力及自己學法不深,說了“不煉功”等違心的話,並寫了“書面保證”。心中慚愧!嚴正聲明:當時我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東西,全部作廢。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31/10300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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