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曹洪玉 我99年7.20期間,曾在當地派出所寫過“保證書”,給自己留下污點。嚴正聲明:我服從了邪惡的威逼,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廢。在以後的修煉道路上,正念正行走好每一步,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31/103006.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