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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金在興 99年7.20邪惡開始非法鎮壓大法以後,由於自己學法不深,配合了邪惡,在“不煉功”的保證書上簽了字。通過認真學法,認識到自己當時所做的一切違背了大法。現嚴正聲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要認真學法,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正法進程,走好師父安排的修煉道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1/1030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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