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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朱珍 我在1999年7.20以前得法。記得好像在2003年上初一年級時,一本課外書中有一道誹謗大法的“拼音填寫題”,記不清當時是否填寫了,如寫了,聲明作廢。現聲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從今以後我要嚴格要求自己,不做任何違背大法的事,我願修到底,隨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1/1030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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