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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有良 2000年12月底去北京上訪證實大法時,被邪惡中共當局從京非法押回,非法關押近2月,非法管制三年多。惡人以給親朋好友施壓、給單位罰款、處分等各種手段,逼迫我寫下“保證書”,還違心的寫了“自我檢討書”,並在“保證書”上簽了字。嚴正聲明:在我被迫害期間的所言、簽字、“保證”等一切無效。今後,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2/10314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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