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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劉朝蘭

    2000年10月底,我去北京,路過天安門廣場時,被北京武警強行攔住並脅迫我罵法輪功和法輪功創始人。我嚴辭拒絕後,惡徒非法抓捕了我。在被非法遣返原籍、扣留在派出所時,被親情困惑,配合了邪惡,寫了“不上北京的保證”等,同時連累了兒子(常人)也寫了不敬大法、不敬師父的話。聲明:當年在派出所我和兒子被迫所寫、所說不利大法和師父的話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3/1031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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