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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海英 2001年12月23日,我去北京證實大法被天安門惡警非法扣留,到晚上被秘密送到看守所,一進看守所的時候我在一個本子上按了手印。現在才認識到那是不符合大法的行為。現在鄭重聲明:當時向邪惡按的那個手印作廢。今後,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3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4/1032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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