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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金祥 我於一九九年被公安非法刑事拘留,後來被勞動教養一年半,受盡了折磨和苦難。在迫害中由於自己正念不足,在邪惡強行逼迫的壓力下,寫了“悔過書”及“保證書”。我現在深感後悔,所以我特此聲明:以前我寫過的“悔過書”及“保證書”等一切材料全部作廢。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5/10337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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