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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秀英 我是97年有幸得法的,許多頑疾得以康復。但在年邪惡逞兇之時,做了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事,因此而深深痛悔。聲明:我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事,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不辜負師尊的厚望,堅決跟隨師父修煉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6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5/10337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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