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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鳳艷 我是1996年得法的,由於學法不深,1999年我服從了派出所的壓力“不煉了”,還在“不修煉”的書上簽了字。嚴正聲明:我以前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包括簽字,一律作廢。今後我一定堅修大法,做一個真修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6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5/10337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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