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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春嬡 我因學法不深在勞教所裡被迫邪悟,回來後通過學法我徹底明白了修煉的意義。我嚴正聲明:我在勞教所裡所寫、所說的不修大法了的話,全部作廢。從此堅定的緊跟師父修大法,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3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5/10337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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