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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小芳 我在看守所和洗腦班曾被邪惡逼寫“保證書”和其它東西等在迫害中我所說所寫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東西,全部作廢。今後一言一行要符合大法的要求。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5/10337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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