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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滕淑美 我是在98年得法的。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在99年邪黨迫害法輪功後,在邪黨政府的高壓下,曾經做過或說過不符合大法的事或話,在此嚴正聲明自己以前所做、所說的違背大法的事或話通通作廢。徹底擺脫舊勢力的一切束縛與控制,堅決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6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6/10343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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