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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桂珍 1999年12月24日幾個警察強制把我帶到派出所,非法關押48小時,罰款200元,並強迫我寫下“保證書”,否則要送到市上的洗腦班。我現在認識到我們修煉的是正法,憑甚麼怕邪的,邪不壓正。嚴正聲明,過去寫的“保證書”作廢。我要洗刷污點,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7/10348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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