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先芝、許振江 我和我的丈夫是98年8月同兒子一起得法的。學法後身心得到了淨化,遇到事情不再斤斤計較,心情愉快,身體也越來越好。後來兒子到北京上訪被非法拘留迫害,我們兩人經常干擾兒子堅持正信,同時也在不理智的情況下做了一些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事。在此,借明慧網聲明:我們所說、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廢。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7/103483.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