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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高芬蘭 99年7月20日邪惡對大法非法鎮壓後,街道辦事處找我寫“保證”,我當時不在家,它們就代寫了“保證”。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嚴正聲明:街道代寫的“保證”和我的一切不利於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7/10348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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