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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田俊華 在單位被非法關押期間,邪惡指使單位同事逼我寫下了“不去北京證實法的保證”,違心的在它們寫下的書面“保證”上簽了名字。2004年10月20日,被派出所惡警從家中綁架,在偽善的惡警和家人的逼迫下我動搖了,後被非法送去拘留所。嚴正聲明:在被非法關押期間所做的不利於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9/10366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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