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志環 2005年5月18日,派出所惡人到我家非法到處亂翻,東西扔一地,把大法書和師父法像都拿走了,非法把我帶到了派出所,強行逼迫簽字、按手印,因我不承認,最後讓我兒子簽字畫押,把我領回家。特此聲明所簽的字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6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9/103666.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