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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秀雲 九九年,當時領導逼我寫煉法輪功的情況。我悟性差,沒有與邪惡鬥爭。寫了“我曾經煉過法輪功,以後不煉了”,寫後自己很後悔。我嚴正聲明:我當時所說、說寫的,全部作廢。保證今後認真修煉,做好三件事,洗刷污點。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9/10366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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