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李梅芳
以前說過不符合大法的話,全部作廢。從新歸正自己的言行,緊跟師父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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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日期:2005年5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10/1037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