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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阮素英 我於97年11月15日得法。99年7.20邪惡開始非法鎮壓大法以後,在派出所的逼迫下,由於學法不深,有怕心,做出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法的事,把書交了出去,違心的說“不煉了”。在邪惡的高壓下寫了“三不”保證書。在此嚴正聲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以後堅信師父,堅信大法,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11/1038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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