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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俊華 2001年12月,我被派出所非法抓去審了一天。當時邪惡問我“現在還煉不煉”,由於怕心,說了些模稜兩可的話應付他們,並在他們的筆錄上簽了字。後來又迎合邪惡的安排,填寫了他們的表格。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寫、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洗刷污點,緊跟正法進程,堅決跟師父走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6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13/1039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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