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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玉珍 97年春,我和丈夫一起得了大法。99年7.20後,在邪惡的迫害下,我丈夫被邪惡綁架6、7次,非法抄家更多,罰款2000多元,當時在邪惡的恐嚇和矇蔽中,我在邪惡寫的紙上按了手印,後來我怕邪惡再把丈夫抓走,又替丈夫按了手印。嚴正聲明:在邪惡寫的“不煉法輪功”的紙上按的手印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6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13/1039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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