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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連清 我在7.20去證實法,被邪惡帶到派出所,關了一天,逼著寫“不煉了”,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就簽了字,配合了邪惡,現在想起來真後悔。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6月6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13/1039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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