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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朱細囡 99年11月2日在市公安局,當時由於學法不深,沒有認識到修煉的嚴肅性,只是想公安局不要找我麻煩,違心的寫了不煉功的“保證書”,還說了一句錯話。現在嚴正聲明所寫的“保證書”及對不起大法的所有言行作廢。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13/1039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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